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及有关单位: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高校。其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内名牌专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岗位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浙水人〔2011〕13号)文件精神,我校与河海大学将继续联合举办在职人员攻读水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为我省水电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领域
水利工程。
二、报名方法与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
在
三、资格审查
GCT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河海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于GCT成绩发布一周内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我校后统一送河海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河海大学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2、
对学历已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申请,经学校申批提前一年作为预科生就读。学分有效。
五、入学考试与录取
1.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
2.第二阶段 包含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第二阶段测试在
六、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课程设置见附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32个学分。在修满学分的基础上方可申请进入论文研究。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5年,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七、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
我校从04级与河海大学合作开办工程硕士以来,从未间断,已有多年合作办学的经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与信誉。河海大学指定我校负责全省水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在我省教学点的面授,并选派优秀教师来我校授课。授课将根据学员工作情况进行灵活安排,可根据学员要求利用节假日时间或集中面授安排学习,力求基本上不影响学员的正常工作。
八、相关费用
培养费共计30000元(包括修满规定学分及论文评审指导费),代管费2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由学员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报销。
九、其他事项
考生网报后请将本人情况(姓名、单位、手机号、有无学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邮箱:PXZX86555135@126.COM。以便及时联系。
十、联系方式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联系电话:0571-83863011,联系人: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加强宣传,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试,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