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及有关单位:
河海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高校。其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内名牌专业,综合实力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根据浙江省水利人才队伍发展的需求,2014年我校与河海大学将继续联合举办在职人员攻读水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为我省水利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领域
水利工程。
二、报名方法与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在“报考学院”栏中填写01水文院;在“备注一”中填写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工程水文学。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经河海大学审核通过后,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不需要盖章)。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和《报名登记表》(样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河海大学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河海大学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五、入学考试与录取
1.第一阶段 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第二阶段 包含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第二阶段测试在11月22日举行,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考试,下午进行面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均由河海大学组织,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养方式
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录取为工程硕士的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七、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
授课将根据学员工作情况进行灵活安排,可根据学员要求利用节假日时间或集中面授安排学习,力求基本上不影响学员的正常工作。
八、相关费用
培养费共计35000元(包括修满规定学分及论文指导费),其中5000元为异地办学费。学习期间食宿差旅费由学员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报销。
九、其他事项
考生网报后请将本人情况(姓名、单位、手机号、有无学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校邮箱:PXZX86555135@126.COM。以便及时联系。我校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开设考前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联系电话:0571-83863011
联系人:任老师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高教园区耕文路(邮编:311231)
河海大学水文院:
联系电话:025-83786614,
联系人: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