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流程
1、申请条件:自考本科已经毕业或自考课程已经全部合格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达到75分及以上(三门免考课程不计入成绩);或在所在学校当届毕业生中平均成绩排名前60%;或具有所考专业的单科专长(需提供佐证材料)。
2、申请程序:由专本衔接培训生自愿提出申请学士学位论文写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培训生学位论文申请表”,考点填写“学位论文资格审查汇总表”。经高职院校初审,浙江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进入论文写作环节。
3、论文写作: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可参加论文答辩。
4、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浙江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进行,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小组由浙江科技学院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答辩小组按答辩情况确定学生论文答辩成绩。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1、有关规定:依据《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
2、授予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毕业生参加学士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的,经浙江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学位审核与授予时间每年一次,安排在3-6月完成。
2022年自考本科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安排表
序号 |
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学生申请时间 |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2日 |
2 |
学院初审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5日 |
3 |
主考院校终审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30日 |
4 |
指导教师分配时间 |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日 |
5 |
论文开题指导时间 |
2021年12月4日-5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6 |
论文开题时间 |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7日 |
7 |
论文初稿完成时间 |
2022年3月25日之前(上传系统平台) |
8 |
学生答辩申请时间 |
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 |
9 |
资料补充时间 |
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