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水工监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水工监测工(四级、五级)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1-83863011许老师
附件: 2023-S-002285.pdf 2023-S-00228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