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水利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适应水利工程建设和运维实践发展的需要,提升岗位履职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河道修防工、水工监测工、水工闸门运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
二、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为:
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三、认定时间和地点
初、中、高级工认定时间:
水工监测工暂定4月
河道修防工暂定5月
水工闸门运行工暂定6月、9月
技师认定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认定地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认定方式:
初、中、高级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
技师: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认定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确定河道修防工、水工监测工、水工闸门运行工认定费为215元/人,食宿自理,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许老师0571-83863011。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9日